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中國籍海上設施上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海上交通安全以及相應崗位的專業(yè)教育、培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于2021年12月15日印發(f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管理辦法》,該辦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海上設施工作人員的培訓要求是哪些?
01
海上設施是哪些?
海上設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種固定或者浮動建筑、裝置和固定平臺,但是不包括碼頭、防波堤等港口設施。
02
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是指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應接受的消防、救生等技能的基本培訓和避碰、信號、通信等技能的專業(yè)培訓。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內停泊、作業(yè)的海上設施上的所有工作人員應接受基本培訓,承擔避碰、信號與通信有關職責的工作人員還應接受專業(yè)培訓。
03
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合格證有效期多長?如何再有效?
基本培訓《培訓合格證明》長期有效,專業(yè)培訓《培訓合格證明》有效期為5年?!杜嘤柡细褡C明》在全國范圍內具有通用效力。
《培訓合格證明》失效1年及以上的,應重新參加培訓考試。
海上設施工作人員辦理《培訓合格證明》再有效的,應按照《培訓大綱》的要求參加知識更新培訓并通過培訓單位組織的考核。
04
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持有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合格證后,是否不需要接受其他培訓?
本辦法規(guī)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不替代海上設施工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際公約的規(guī)定,應接受的其他崗位專業(yè)技能培訓。
05
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持有其他培訓證書是否可以替代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合格證?
持有海船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和相關專業(yè)技能適任培訓合格證的,免予相應的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其他法律、法規(guī)培訓并持有相關證書證明,符合《培訓大綱》要求或經過補差培訓后符合《培訓大綱》要求的,培訓單位可為其出具本辦法規(guī)定的《培訓合格證明》,且專業(yè)培訓《培訓合格證明》的有效期不超過原相關證書證明的有效期。符合性及補差培訓課程應經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確認。
06
現(xiàn)已在海上設施工作的人員應該在何時取得培訓合格證?
《辦法》發(fā)布前已從事相應工作的海上設施工作人員,應當于2022年9月1日前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訓,持有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明》。
07
海上設施工作人員培訓考試怎么考?
完成培訓后參加考試,出勤率低于90%的學員不得參加考試??荚嚪譃槔碚摵蛯嶋H操作考試,全部合格后由從事培訓業(yè)務的單位出具《培訓合格證明》。
《培訓合格證明》如下所示